律师案例

李兴祖律师
李兴祖律师
河北-廊坊
合伙人律师

夫或妻一方对外转移巨额财产,该怎么办?

离婚2019-04-29|人阅读

基本事实:

某男与某女因网恋结识并结婚,婚后生活幸福,因某女善于理财,故双方财产均由某女掌管并打理,某日,某男想要购置新车,某女回复投资失败没有闲余资金够买新车,某男询问投资失败细节,发现某女的回复存在明显纰漏和矛盾处,故请银行的朋友帮忙查询了某女的银行流水,发现其将大量财产转入同一个第三方银行账户,某男心生疑虑,怀疑出轨,某男该如何处理?

律师解读:

就是否出轨,男方还需要继续搜集证据证实,在这里不做讨论;

就女方将大量财产转入第三方账户事宜,如确非用于投资,男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对外转移财产,侵害了男方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权,女方应当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转移的财产作为女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男方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女方折价补偿男方。

法律规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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