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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健律师
张健律师
黑龙江-齐齐哈尔
合伙人律师

16岁少年持械抢劫出租车成功辩护获刑一年

刑事辩护2012-11-20|人阅读

十六岁少年持械抢劫出租车获刑一年

承办律师: 张健

2010年12月的一天,张健律师在铭昊律师事务所值班,来了一位查哈阳农场的中年妇女王女士,见到张健律师就跪下,哭诉着他的儿子李某持刀抢劫出租车并将出租车司机刺伤的经过,她说案件发生在齐齐哈尔农垦地区查哈阳农场境内,她和孩子的父亲离婚,孩子归自己抚养,孩子的父亲如今在外打工无法联系,她现在很无助,因为在齐齐哈尔电视台《情理法》《直播鹤城》节目中看见过张健律师,所以想请张健律师为孩子李某辩护。

张健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了被告人李某,了解了基本案情,对李某进行了稳定教育,复印了全部卷中。

基本案情:2010年六月李某因厌倦上学辍学在家,一天他和同学孙某、宋某一起上网,因没钱交网费被网吧老板清场,出来后李某提议强劫出租车,他俩同意。约好第二天行动,第二天中午李某到宋某、孙某的学校找他们,他们因为害怕未去,李某一气之下,回家取了把尖刀揣在腰间,到查哈阳农场市场门口,先后打了四台出租车,最后选定了一个年龄在50多岁,身体较瘦小的司机开的QQ出租车,当车开到距离农场10公里的地方,李某拿出了刀刺向了司机,司机停车和他搏斗,这时因李某年龄较小在见到司机身上流血的时候害怕了,司机劝他:你放下刀我不报案,找你的父母给我点药费就行,李某信以为真,放下手中的尖刀,这时司机抢过刀,用刀逼着李某,并解下腰带将李某绑好,司机将车开到公安局李某被刑事拘留,司机经鉴定为轻伤害,出租车定价2万元。

张健律师组织全所刑事部十名律师,对此案进行了研讨,最后决定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护:

一、因被告人李某未满十六周岁应当从轻处罚。

二、张健律师协同李某的母亲找到被害人,积极赔偿被害人各项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三、到李某辍学的学校、辖区派出所调查、了解李某的平时表现,

并出具证明。

四、配合李某的母亲找到李某的父亲,让他的父母出具对李某服刑后进行教育的保证书。

经过以上的庭前准备工作,张健律师在法庭上煽情、论理相结合的辩护观点,得到了审判长、公诉人的认可,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张健律师有意在法庭上对被告人的问话:你抢钱想干什么?李某的回答叫全场人员苦笑不得,他说:我想抢到这台出租车后买一万多元钱,去大连玩玩,在去找找我爸爸!孩子的这段话打动了在场的法官、检察官。最终法庭采信了张健律师对李某减轻处罚的辩论意见,本案法定刑期应该在十年以上,辩论中的法庭效果感动了公诉人,公诉人提出了三年以下的量刑建议。

在张健律师的成功辩护下,李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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