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吕震律师
吕震律师
辽宁-锦州
主办律师

题目:离婚

离婚2011-06-21|人阅读

案情介绍:陆某,女,已经无法忍受婚姻所带来的痛苦,说与丈夫离婚,是她唯一的解脱

评析:

在我所办理的案件中,离婚案件相对较多,原因是我对于离婚案件的每一细节都极力做好,争取最大程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在当事人之间形成了较好的口碑,所以因离婚纠纷找到本人的当事人较多。

而通过本人不经过诉讼方式解决的离婚案件更多,每位到我这里的准备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不论是咨询的来的,还是经人介绍过来的。我首先劝说她们不要轻易放弃婚姻,对于感情方面要尽力弥补,是对本人负责、对家庭负责、更是对子女负责。

所以,有的完全可以进行诉讼的离婚案件到我这里大多被无形的消化了。有的同事说我“傻”,该接的案子不接,该挣的钱不挣。但是我总认为是我的当事人,我就要对他负责,而诉讼只是一个不得已的方式,如果可以通过其他的非诉讼的方式解决,诉讼就要尽量避免。除非确实无法再继续生活下去,必须要结束婚姻,可以说只有离婚才是对目前生活的解脱。

在我这里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我还清楚记忆当时接案时的情形,当时的情形是这样的:

这位当事人姓陆,当时通过关系找到了我,在到我面前的时候,我惊讶了。当时她遍体鳞伤,头、手臂、腿等各个部位没有一处是没有伤的。并且,在见到我后泣不成声,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几乎无法说话。我首先安慰了她,给她倒了杯水,并给她拿了湿巾,并且慢慢引导她把事实经过说出。后经过她陈述事实的过程得知,她和她丈夫在认识不到3个月的时候,在男方的迫切要求下,彼此并不了解就草率结了婚。她在结婚才知道丈夫的本来面目,整天不务正业,喝酒寻欢,作为妻子多次劝慰丈夫却遭到丈夫多次殴打。此次可以说是被打最严重的一回。

在经过详细的询问后,了解到陆某已经无法忍受婚姻所带来的痛苦,可以说与丈夫离婚,是她唯一的解脱。

在接受委托后,准备了大量的证据作为证明双方感情破裂,丈夫存在严重错误的事实,包括诊断证书、照片、证人证言、录音、手机短信、通话记录等待。

虽然提供了足够的证据,但是心里畸形的被告在证据面前却全盘否认感情破裂的事实,并在法庭上对原告进行辱骂,甚至对法官的劝说也进行反驳,导致庭审无法正常进行,法官传唤法警把被告带出法庭,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再审。

庭后,由于被告不配合庭审,使庭审很难进行,这样会对原告很不利。为了尽快解决此案,以使陆某减轻痛苦。我采取直接与被告沟通的方式,用操作技巧说服被告,让被告能够和原告离婚。

经历了波折,其中包括打电话、发律师函、直接到被告住处,找原告和被告的共同的朋友,找被告的亲属等等方式对被告进行劝说。最后在和法院的共同努力下,被告同意和陆某离婚。并对双方的财产也进行了协商分割。

当然,案件的结果令我们是满意的,虽然案件不大,代理费不算高,但是所付出的要远远比所收的办案费用多的多。但是对于这一个案件而言是成功的,所获得的收获也很多。

从办理这个案件中,悟出了一个道理:只要是接到案件,就要全身心的负责,竭尽自己的所有能力去做。“责任”二字永远记在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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