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吴德朝律师
吴德朝律师
浙江-宁波
主办律师

2015年宁波大榭开发区席某某事实劳动关系确认案件

劳动工伤2015-07-07|人阅读

2015年宁波大榭开发区席某某事实劳动关系确认案件

2014年3月,从贵州来宁波的席某某在同乡的介绍下进入大榭开发区的一家电器公司打工。席某某入职后,很快就适应了新工作,最开始的几个月还是很顺利的。2014年7月的一天,席某某在车间工作时,右手不慎被机器压伤,导致右手食指、中指骨折。公司的同事把他送到医院住院治疗。

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后,席某某的伤情逐渐稳定下来,就到公司去协商工伤赔偿的事情。但是公司只答应帮其将伤养好,不同意给予其任何工伤保险待遇。

席某某从法律网站上了解到吴德朝律师的相关情况后,来到律师事务所咨询。吴律师热情地接待了席某某,了解他的情况后,为他详细分析了案情:席某某入职后,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现在,席某某发生工伤了,公司不愿意帮其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席某某需要自行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席某某随即委托吴德朝律师帮其维权。

吴律师帮助席某某准备好工伤认定申请书、病历本、证人证言等材料,递交给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部门,要求认定工伤。工伤认定部门受理材料后,出具了补正申请材料通知书,要求席某某提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吴律师立即帮助席某某向宁波市大榭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席某某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很快,仲裁案件开庭了。吴律师经过调查取证工作,庭前准备了充分的证据,证明席某某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开庭时据理力争。仲裁委据此作出裁决书,确认了双方的事实劳动关系。

席某某这时长舒了一口气,以为官司已经胜利了。谁知道,没过几天,北仑区法院又通知席某某到法院领取诉状。原来,公司对裁决书不服,又提出起诉。吴律师马上为席某某准备证据材料、答辩状等,与主办法官联系、沟通案情。案件开庭时,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公司同意支付席某某工伤赔偿款合计6万元。

看到自己的案件在吴律师的努力下,迅速得以解决,席某某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