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汕头经济特区××公司诉汕头经济特区实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案号列(2001)龙下经初字第167号,争议标的金额近200,000元。原告起诉后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查封了被告名下所有的机械设备,为原告债权的实现奠定了基础。
评点:运用《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诉讼财产保全措施,胜诉后处分该财产实现债权。
2、原告中国××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诉被告汕头××集团公司、汕头××化学有限公司等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三宗案件,案号分别列(2006)汕中法民四初字第2、3、4号,争议标的金额200多万美元、6,400万元人民币。经审理,原告取得全部胜诉,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经原、被告双方协商,通过资产重组等方式,原告成功回收债权。
点评:本案中有一被告系美国登记注册的中资公司,起诉该公司将面临不同法律体系的适用等风险,也会增加诉讼成本。为此,原告放弃了对该美国公司的起诉,依据《担保法》的相关规定,直接起诉为其提供担保的国内公司,取得了预期、良好的效果。
3、原告中国××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诉被告××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件,案号列(2006)汕中法民二初字第20号,争议标的金额借款本金人民币1580万元。原告通过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取得胜诉后成功回收债权。
点评:运用《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诉前财产保全措施,迫使被告与原告进行协商,从而为原告债权的实现奠定了基础。
4、原告林××诉被告欧××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案号列(2009)潮南法民一初字第258号,争议标的金额借款本金人民币130,000元及利息。本案经审理,法院判决原告胜诉,进入执行程序,处分查封被告名下所有的房产,原告享有的债权全部收回。
点评:夫债妻还。本案债务人林××去世,因该笔债务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根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原告起诉该债务人林××的妻子欧××承担清偿责任。
5、汕头市金平区××经济联合社诉汕头市龙湖区××贸易有限公司房屋租赁纠纷一案,案号列(2010)金鮀民初字第11号。本案中,原告起诉被告付还出租面积7621m²的房屋租金,被告反诉原告主张房屋承租优先权。本案经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和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二审,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驳回了被告的反诉主张。
点评:本案系原、被告租期届满后转租引发的纠纷,焦点是:原告的转租是否有效,被告有否放弃优先承租权。依据《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经法院审理确认:承租人虽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但本案中的被告已经放弃该权利,原告的转租合法、有效,被告拖欠原告的租金应全部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