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刘俊国律师
河北-唐山
主办律师
关于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201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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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刘某某与王某某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开始刘某某想要王某某赔偿7000元了结此事故,但王某某不同意和解。后刘某某找到本律师为他代理此案,对刘某某提起诉讼,最后经过本律师努力,刘某某得到近100000元赔偿。为表谢意,刘某某要送财物给本律师,被婉言谢绝后,又速送锦旗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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