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李春兰律师
李春兰律师
北京-北京
主办律师

劳动工伤

其他2012-05-28|人阅读

劳动工伤案例

2011121日,外地来京农民工在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的一建筑工地发生工伤事故,及时送医,后于121日出院休养。本律师于201214日接受该当事人委托,担任其代理人,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及与资方协商谈判。

本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调查取证了解到,该工地由开发商发包给建筑商,建筑商的施工人员是浙江某建筑劳务公司派遣方工,委托人也是通过劳务派遣的被派遣者。也就是说从法律关系上来讲,该工伤者是浙江劳务公司的员工,而其注册及社保均在浙江某地。后经本律师多方努力,多次与浙江方面联系,并多次到门头沟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委等相关单位调查取证和沟通协调,终于在该区劳动局认定工伤。拿到工伤认定书后,该委托人因急于解决问题,以便尽快回老家安心疗养,催促本律师与资方协商。资方在看到工伤已经得到劳动部门的认定、赔偿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并且员工还未完全恢复需要人照顾的压力下,才同意协商解决。经过艰难的谈判,最终于2012320日,协商成功,资方一次性赔偿受害人23万元,受害人不再追究该次事故资方的任何其他责任。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