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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仁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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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樊仁祥律师代理起诉武汉市妇幼保健院胜诉

其他2013-04-24|人阅读
武汉一女子怀孕停经 却被诊断是月经不调致流产
一个月没来月经,医生以月经不调开出药物,服用半月后女子流产。记者昨采访得知,将女子怀孕误诊为月经不调的一家医院,最终被判决向当事女子赔偿5000元精神损失费及全部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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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30日,28岁的张女士发现自己停经一月,前往武汉市妇幼保健院检查,查血显示血清激素值为3.85,医院诊断为“月经不调”,开出安宫黄体酮和益母草胶囊让张女士回家服用。半月后,张女士再次到该院检查并做B超,这次血清激素蹿升至3985,医院称张女士是“宫外孕待排”。7月21日,张女士突然下体流血,再赴医院时依旧诊断为“早孕?宫外孕待排”。

次日,张女士到同济医院,被发现已是“不全流产”,被迫做流产后清宫手术。“明明是怀孕,血清激素也显示异常,医生竟然以月经不调开孕妇禁用药给我吃,导致流产”,张女士委托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樊仁祥向法院起诉武汉市妇幼保健院,提出9.2万余元索赔,其中包括8万元精神损失赔偿。

尽管医院方辩称使用药物并非导致张女士流产的原因,但江岸区法院审理后最终认为,张女士到该院检查时,血清激素异常显示怀孕征兆,医生在没弄清停经原因情况下,使用孕妇禁用药物导致流产,有明显过失。最终,法院判决医院向张女士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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