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官司 打赢了 2003年11月7日《每日商报》 责任编辑/赵缨 版式设计/娜米 商报律师团精选案例 主持 赵缨 杭州某房地产公司在对原320国道及两旁地段进行拆迁改造,开发建设住宅 小区时,由于和4户拆迁户发生拆迁纠纷,逐申请当地建设局向该4户拆迁户发 出《强制拆迁裁决书》,期限为半个月内必须腾空拆除。拆迁户如有不服,可 起诉或向上级政府复议,但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眼看房子即将被强制拆迁,4户拆迁户急忙派代表找到骆宝龙律师,两个 算是比较能干的代表,到了骆律师的办公室一副欲哭无泪的样子,他们说拆迁 户中有人已经急出病来了。出于律师的同情心和责任感,骆律师放下其他案 子,马上赶赴余杭现场,一面和有关部门进行交涉,一面着手调查和准备起 诉。经过调查发现,房屋拆迁裁决书所认定的拆迁面积和实际面积的完全不 符;裁决书对拆迁房屋及附属物补偿所运用的文件是错误的、也是过时的;房 屋拆迁裁决书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骆律师便把这 些意见陈述到法院,最后法院采纳了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这份房屋 《强制拆迁裁决书》违法。4户拆迁户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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