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李会杰律师
李会杰律师
北京-北京
主办律师

利用行政复议阻止强拆进行

其他2013-04-15|人阅读
12012年,辽宁省某市进行城中村改造,政府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拆迁房屋时,最后剩下十六户农民没能与征收人达成协议,并且国土资源局已向这十六户农民作出了限期交付土地决定的裁决书。就在双方为各自利益僵持不下、被拆迁人面临强拆时,他们派出代表进京找到李律师,要求李律师团队为他们代理拆迁事宜。李律师听完案情,仔细分析后,决定接受委托。李律师决定当务之急先对裁决提起诉讼,不能让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从而阻止强拆的脚步。可是,当李律师就裁决向当地区法院提起诉讼时,法院却不予立案,理由很简单,说征收部门也不服该裁决,已经先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被征收人就不能再起诉了,只能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很显然法院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明显与ZF串通一气阻止被拆迁人以原告身份起诉。律师要求出具书面的不予立案裁定,可法院拒绝。由于没有书面的裁定,向中级法院上诉存在难度,律师找到中级法院将情况反映后,相关部门和领导也尽是搪塞之词。此时,维权似乎陷于僵局,但这些情况早在李律师意料之中,随即展开第二个方案。当地存在地方保护,那就转移战场,李律师根据此前在省政府、省国土资源厅调查取得的证据,发现其中省政府的土地批复文件有严重问题,并立即向省政府行政复议处提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对某市征收土地的批复,并将当地征收部门列为第三人。没有了地方保护,同时收到了省政府送达的传票,征收人不再强势,主动联系李律师要求再谈谈,僵局随即被打开,拆迁补偿问题又被拉回到谈判桌上进行。此时,李律师乘胜追击,凭借之前掌握的大量证据和在拆迁谈判上的丰富经验、技巧,为被拆迁户据理力争,通过几轮谈判,最后,每户得到的置换房屋均比当初翻倍。当事人都说:“没有李律师代理,我们不可能取得这么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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