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王舒琪律师
王舒琪律师
浙江-嘉兴
主办律师

从抢劫罪到非法拘禁罪

刑事辩护2012-01-06|人阅读

20117月,犯罪嫌疑人汪某某的弟弟找到本律师,要求聘请为其弟弟在公安阶段提供法律帮助,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为其辩护。

接受委托后,本律师积极与公安联系,并会见了汪某某,了解了有关案情。汪某某系传销组织中的人员,在传销组织期间,在上面主任和大主任的安排下,曾参与看管和殴打其他被骗进传销组织的成员。同时在8月还了解到,涉及该案的犯罪嫌疑人目前有4人已经归案,有2人已经以涉嫌抢劫罪提交检察院。在多次与承办警官沟通后,承办警官表示该案件他们集体讨论还是定抢劫罪。

在该案移交到检察院后,立即复印了全部的案卷材料,并多次会见当事人,分析案情后认为该案的定性还是以非法拘禁罪更恰当。于是,多次与检察官沟通,并提交了书面的意见,提出了该案定性问题。此后,检察院将该案退回公安补充侦查,公安无法提供进一步的证据来证明该案为抢劫罪。检察院采纳了意见,四名被告人并案起诉,并在移送审查起诉时,罪名确定为非法拘禁罪。被告人以及他们的家属都松了一口气。

此后,本律师又多次阅读案卷,认为该案事实清楚,在事实上起诉书并没有任何问题。于是,把重点放在了量刑情节上。

庭前,与被告人进行了沟通,确定了被告人在开庭时自愿认罪,并与承办法官沟通这一情况,争取可以普通程序简易审理。在开庭时,作为辩护人在庭上提出了被告人的众多法定和酌定从轻情节。

最后,该案当庭判决被告人汪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被告人汪某某及其家属都对此非常满意,表示不上诉。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王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家属的委托,并征得被告人的同意,指派王舒琪律师担任被告人王某的辩护人,出庭参与庭审。接受委托后,我们查阅了
#刑事辩护
人看过
王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辩护词
汪某涉嫌贩卖毒品案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家属的委托,并征得被告人汪某的同意,指派王舒琪律师担任被告人汪某的辩护人,出庭参与庭审。接受委托后,辩护人
#刑事辩护
人看过
汪某涉嫌贩卖毒品案辩护词
王某某涉嫌故意杀人案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根据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嘉兴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定,并征得本案被告人王某某的同意,指派我作为她的辩护人,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
#刑事辩护
人看过
王某某涉嫌故意杀人案辩护词
钟某某涉嫌盗窃罪案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员: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家属钟某某的委托,并征得被告人钟某某的同意,指派王舒琪律师担任被告人钟某某的辩护人,出庭参与庭审。接受委托后,辩护人认
#刑事辩护
人看过
钟某某涉嫌盗窃罪案辩护词
秦某涉嫌贩卖毒品案辩护意见
辩护意见书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家属的委托,并征得被告人的同意,指派王舒琪律师担任被告人秦某的辩护人,出庭参与庭审。接受委托后,
#刑事辩护
人看过
秦某涉嫌贩卖毒品案辩护意见
王舒琪律师
您可以咨询王舒琪律师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