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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房“两副面孔”,面对买房骗局我们该如何应对?

合同纠纷2019-05-10|人阅读

例 回 顾

讲述人:崔世杰律师

郑先生和爱人经过多年的努力和奋斗,手中积攒了些积蓄,两人商议后准备改善一下住房条件。精挑细选之下,2016年6月19日与他们夫妻二人与国内某知名开发商签订了购买房屋的合同,并且特意挑选了顶层。

在夫妻两人欢喜等交房时,发现所购房屋顶层建有消防水箱并且正处于客厅的正中央,两人看到此情形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和样板房的房屋构造完全不一样,且与合同内容并不符合,郑先生夫妻二人觉得自己被欺骗了,多次找开发商沟通此事情,甚至借助媒体的介入,均是无功而返。

在两人最无助的时候,他们找到了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专业房地产业务团队,通过对案件的分析,两人毫不犹豫的签订了委托合同。

光法所律师团队在接受委托后,查阅了大量的资料和判例,大多是不利于委托人的信息。团队律师仍没有放弃,紧抓住开发商在售房过程中没有告知委托人上述情况,刻意隐瞒事实,侵害了委托人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剥夺了原告的选择权,开始依法取证,并申请法院调取规划图纸、设计图纸、施工图纸等证据,做了充分的庭前准备工作。

在开庭时,委托人的心理仍是忐忑不安,光法律师团队信心十足,哪怕对方是国内非常知名开发商,我们很有信心打赢这一仗。直到接到一审民事判决书的那一刻,委托人心里的石头才放心,脸上也流露出了幸福的泪花。

相关法律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具体说来,签订合同的时候,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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