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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付中律师
崔付中律师
河南-漯河
主办律师

陈某故意伤害案无罪辩护并获国家赔偿

刑事辩护2010-05-21|人阅读
陈某某2007年10月因生活东琐事与本村张姓村民发生争执,后张姓村民以故意伤害向当地派所出报案,当地派出经过侦查后,认为陈某犯罪事实成立,证据确凿,于是移送审查起诉,公诉机关据此提起公诉,某法院经审理,认为证据不足,但却没有做出无罪判决,而是准予公诉机关撤诉,并将陈某取保候审,试图以此结案。陈某几经周折,找到了本律师,本律师查阅了全部卷宗并进行了必要的调查、现场戡验后,建议陈某上诉,不服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要求做出无罪判决,同时提出国家赔偿共计20000多元。中级法院受理后并没有按陈某要求判决,而是裁定一审法院正确,驳回上诉,将矛盾转交下级处理。裁定收到后,本律师积极和公诉机关沟通联系,阐明法律规定和本案证据不足之所在,经过近十个月的艰苦努力,公诉机关终于做出证据不足不予起诉的决定。决定作出后,经过进一步努力,公诉、侦查机关依法进行了国家赔偿20000多元。陈某及其家属对本律师的工作非常满意,想送锦旗以示谢意,被本律师婉言谢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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