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丁文菊律师
丁文菊律师
江苏-苏州
主办律师

离婚时的财产应怎样分割

婚姻家庭2013-05-22|人阅读

基本案情

赵某,男,李某,女,双方结婚7年,婚生子五岁,婚后同男方父母一直住在一起,婚后,因双方性格上的差异,加上男方的工作地点在外城市。因此双方聚少离多,久而久之,双方的感情越来越淡,除了孩子的事便不再有其他的话题。婚后所赚的钱也全部存在银行。男方当时找到我,说“女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可是我们已经四五年很少住在一起,而且目前根本也就没了交流,女方平时上班,没有时间照顾家里,小孩生病多年,均是男方在出钱并带他到外地治疗,现在双方已经没有任何感情,可以说是形同陌路。可是她不同意离婚,也没有任何的想法。我判断,我们是没什么感情了。”

男方讲自己想找律师协助处理此事,我经和赵某沟通后,赵某同意委托我处理此事,接受委托后,我认为双方和解的可能性很大,便和对方沟通了一次。对方对于不离的原因只字未提。只是说随他。

之后,我一边准备材料,一边请男方和女方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这个案件中的当事人给我的印象是都非常的诚信,即使感情不在了,也能理性的处理,孩子和财产的问题,这是难能可贵的。在处理本案的过程中,我一直在担心双方的财产均是银行存款,在这种情况下,被处理的风险很大,且处理后很难取证。希望在夫妻遇到财产处分的问题时能够坦诚相待。也不枉是缘分一场。

昆山丁文菊律师 18962659309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