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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国

王振国律师

丁隽

丁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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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国律师简介

王振国律师,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专职执业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叙法律师事务所。2002年开始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多年的法律工作实践,积累了丰富的、有效的实战经验,擅长从案件中挖掘对您有利的因素,进而制定积极的诉讼策略,最大程度保护您的利益、减少您的损失。曾办理过经济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民事纠纷近千起,成功解决过一批批疑难、复杂法律纠纷;曾办理过盗窃、贩毒、强奸、抢劫、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类似刑事案件上百起,绝大部分案件取得了从轻、减轻、缓刑处理。本人尤其擅长合同类经济纠纷案件的办理。以符合您最大利益为唯一宗旨,务实肯干、尽力尽力,不遗余力维护您的权利。 ...

丁隽律师简介

丁隽律师,法学硕士学历,首席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多家企事业单位高级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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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咨询

  • 王振国律师
  • 丁隽律师
  • 我叔叔跟我生活了20年了,去年跟我在工地上班因工死亡,赔偿金已经下来,我可以拿百分之五十吗?

    如果你和你叔叔之间形成收养或者过继子女的关系,你有权依法继承

  • 做生意合作了十年,中间欠下了很多帐,如何写借条才具有法律效益

    建议你写欠条,并且明如果不按照欠条约定还款,追索债务的诉讼费、交通费、律师费等费用由对方承担。

  • 贩卖电子烟要判多少年?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1]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贩卖鸦片 二百克以上不满 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 十克以上不满 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 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贩卖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贩卖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你提供的信息有限,暂时无法准确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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