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8年,婚后老公多次婚外情,还打人,但是我都没有证据留下,第一次外遇还导致我引产一个孩子,现在有一个6岁的女儿,房子的他的婚前财产,我们没有共同财产,又没有证据,怎么才能争取自己的利益?
首先要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
(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其次对于男方有过错,没有证据,赔偿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
想要争取自己的利益,可以先从共同财产上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