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坐公交车上班,因晕车开窗与后坐发生口角,后坐两年青人用刀把我弟弟手上,大腿,头上共捅了七刀,左大腿捅8厘米深,3厘米宽有三刀,左肩膀有3厘米宽.6厘米深一刀,头上和右大腿各一刀宽3厘米,深3厘米.因没到站司机把车门打开了,我弟弟跑下来,两青年追下来又捅了几刀,两年青人就从车尾跑掉了,我弟弟倒地后扒起来向司机招手要求停车将其送到医院,而司机却杨长而去.后来有一路过司机将我弟弟抬上车送医院并报了警.才是我弟弟救回了一条命.请问司机有责任吗?
您好!
依据您描述的情况,该司机是有一定的责任的。您弟弟买<FONT color=\'#ff0000\'>票</FONT>上车后,即与公交公司形成承运合同关系,那么公交公司就有责任保障维护乘客人身、财产安全。该司机的行为已涉嫌违反该合同协议,司机的责任按侵权责任法由公交公司承担。
因此,你可以向公交公司主张一部分赔偿责任。类似的案件我有代理过,可以参考我的 《乘坐公交车被捅伤,法院判决公交公司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