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未满16周岁(其父母托熟人,让他给他们孩子找的工作),因下班后下楼梯时自己摔伤(骨裂),需动手术,公司已支付手术费住院费及营养费,其父母后又以他们孩子未满十六周岁为由,要其赔尝。首先这事件中,摔伤是属于工伤吗?其公司还要负什么责任?
工伤是针对有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由于工作原因所受到的伤害,由于员工未满16周岁,公司是非法用工行为,所以法律上不称工伤。但性质上与工伤是一致的
我第一次回复的“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