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租客,2018年5月与房东签订合同入住一个合租房,在我之前入住的人是房东的表妹,我入住当天房东的表妹才来搬走,房东也没有来检查房子。入住当晚打扫卫生的时候发现窗户玻璃上有碎了的裂缝,当时觉得玻璃是双层的,就裂了那么一小块也不漏风就没有理。现在合同到期,退押金的时候房东检查房间说玻璃碎了要我赔偿,而且之前入住的房东表妹一口咬定她住的时候玻璃没有碎。我没有证据证明玻璃是在我入住前碎的,看了租房合同上面也没有规定玻璃的损坏问题。请问这种情况责任在谁?应该由我赔偿吗?
你发现问题不报告,没有证据证明是别人的责任,有责任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