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两个因宅基地和可耕地发生纠纷,老大动手打了母亲,老二看到刚到跟前老大又先动手打了老二,老二也还手了,现在老大小手骨折构成轻伤,老大的手骨折可能是老二打得也可能不是无法证明,我就是老二,打人是母亲让打的,请问我应该负刑事责任吗?可不可以说我是正当防卫,如果我不承认是我打得警察相信吗?请问我如何不用负责任?谢谢
亲属关系之间的轻微伤害,原则上不以刑法作为评价的工具,前提是亲属谅解你。如果不谅解,要负刑责,但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正当防卫的成立前提,是应对不法侵害,只要你证人证实是你哥先动的手、先实施对你的人身伤害,公安机关一般不会立案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