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一个哺乳期的员工。我在公司3年了,劳动合同是在休产假的时候就到期了,之后没有续签劳动合同,但五险一金公司都有正常缴纳。公司快经营不下去了,老板不愿意赔偿,之前有告诉大家自己去找出路和退路。看到大家没有离开,老板又给大家转岗位,我的岗位从行政部调岗到销售部,主要是在办公室打电话,薪资待遇没有变化。每个月发工资都存在拖欠的情况,现在都还没有发6月份的工资。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如何处理?
您好,您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的方式要求单位补发工资。同时,您可以以公司不发工资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您经济补偿金。如有其它问题,欢迎来电详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