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自台湾,女友在3月4日丢下女儿至今下落不明,我使用她的帐户购买理财产品,靠退休金的利息收入过日子,大约200万,理财产品陆续到期,她已经还我帐户85万,但是最近到期的钱就不还了,据她说还有75万,去了国台办,他们让我去派出所报案,然后再建议我去法院冻结她的帐户,因为有些钱还未到期,陆金所和平安保险的理财产品,请问我应该怎么办?更严重的是她突然消失不联络,也就不能替孩子办理台湾户口,念书都有问题,现在孩子有湖北户口也不让孩子用,丢下孩子已经4个半月了
冻结账户以后,到期的钱还会存进去。结案以后你可以取出来。孩子的问题,不知道你在哪领的结婚证?先通过诉讼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你之后,再把孩子的户口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