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岗位,公司有各种客户之间邀请送券、满多少送券之类的活动,在职期间利用过公司销售规则做销售,比如让客户之间互相邀请之类,有优惠了就有更多的销售业绩,所有的销售手段直属主管都清楚,一部分是直属主管教给我们的。现在离职公司说是有些客户我过度承诺,造成公司损失,如果不自己出钱赔偿就要起诉,如何应对?在职期间公司只按北京市最低标准缴纳五险一金,且偷税漏税,可否反诉?求应对方法,谢谢!若前公司与我进入诉讼程序,我会提出主管指导我们的销售方式以及员工大面积使用同样的销售手段,请问公司与我谁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公司串通现在在职的员工做伪证,他们现在有利益关系,在职员工作证有法律效力吗?
建议具体分析律师函的主要内容或公司的主要诉求,综合考量处理方案,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可等对方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