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归属问题(鹤峰县)。背景:我爸爸有两兄弟,还有一个叔叔,在很早的时候协商奶奶分给叔叔家养老,爷爷分给我爸爸养老~ 后面我爸爸意外去逝,留下我妈和我哥、我相依为命,之后爷爷奶奶和叔叔一家合起伙来各种欺负排挤我们,爷爷奶奶也是只帮扶叔叔姑姑一家,有任何东西、钱财都是给到他们,这么多年一直如此,去年奶奶去世后,叔叔他们安葬,现在就爷爷养老问题发生了矛盾,介于爷爷多年来的做法我妈不想管,叔叔意思是如果不管就要把爷爷名下和我爸名下的宅基地、田地等都要过去。
就是农村家庭纠纷有点杂乱,这种情况下宅基地和土地以及老人养老问题是怎么划分呢
您好!儿媳对公公、公母没有法律上的赡养义务,是否赡养随其自愿。宅基地及土地权属,要看证件记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