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张超律师
天津-天津
主办律师
律师解答服务记录:
张律师你好,有个老太太没儿没女,想收养个女儿,他的房子有三套,能在老太太活这,过户给养女一套房产吗,收养怎么办理想收养个女儿
建立收养关系得去民政部门办理,办理完毕后养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权利义务与亲生子女一致。
张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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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购买带租约房产,9月12日取得产权证,卖家9月11日取得全部房款。但与租户的交接是10月13日,卖家收取的9月12日到10月13日的房租不给我们,延期交房的原因不是因为我们造成的。请问我可以胜诉吗?谢谢!
具体要看你们买卖双方之间的合同中有没有明确的交房时间以及违约的相关约定
张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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