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法学院毕业,9年法官经历和12年律师执业生涯,办理了大量的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业务,注重理论研究与实践结合,办案经验丰富,实务技能娴熟。曾担任自贡市人民政府、自贡日报社及多家企业、事业单位法律顾问,自贡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办理“央视”二台曝光的“××食品公司收购注水生猪”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检察院采信律师意见决定不起诉)和轰动全国的自贡‘3.31’重大责任事故案(被告人由5年刑期改判为3年缓刑4年等影响重大案件。关注民生案件,追求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