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与前妻离婚3年。之前是每个月2000元的子女生活费,现在收入减少,这个费用可以减少吗?离婚时答应承担一部分的教育费用,但是前妻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发生的教育费用,我可以拒绝给付吗?

2016-04-14 17:24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1)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能证明你的收入比之前锐减,可以与前妻协商调减子女的生活费,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作出调整。(2)离婚时答应承担部分教育费用,不知你们双方针对教育费用是否有更具体的约定,如有,则一般从约定;如果没有,则一般的普通的子女教育费用支出,你前妻可以不必一一事前向你征求意见。但如果涉及大额的教育费用支出,其应当与你协商,未经你同意擅自处理,你可以提出异议。希望上述回复能帮助到你。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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