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律师,你好。我家位于山东省临清市窑口街,2012年市政府声称要贯通道路,实际是进行商品楼开发,我们家位于这里,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给予解释,直接就说是全市统一标准1:0.7就是说拆我的1平米只能换开发商楼房的0.7平米,不分地段。可是我们家是小型加工厂,从事花生米加工,但是他们给的补偿太低,也没有停产停业损失费,因为我家住宅写的是居民住宅性质,事实是我已经靠这个生活了20多年了,一旦这里拆迁将会影响我以后的生活,我也没有养老保险可拿,由于我一直没搬迁,他们雇人向我家砸砖、放鞭炮、掐电话线等等。现在已经将近三年了,开发商的楼盘已经建起来了,就在离我家后墙不到十米的地方,我们没有阻挠他们开发,但是由于现在开发商要盖沿街门市楼,正好我家碍事了,现在所谓的拆迁办(不知道哪里雇来的人)又开始下通知,说政府要开路,要对我家房子评估,说我们家房子评估只给400元,现在政府要征收,如果我不拆,就会在30天公告结束后,递交法院强制执行,我想问下:他们有权利这样做吗?

2015-01-30 14:25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您好,对于开路这种行为,你可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看看其是否真的有相关的立项规划等行为。在信息公开过程中找到其违法点,进而通过诉讼复议等行为施压,然后获得补偿,如果你想详细理解情况,请联系吴少博专业拆迁维权律师所,电话13691096928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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