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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 律师帮忙,我2016年退伍回来,心想2017年12月至1月还有一笔退伍费,本人当时想买车,后来上58同城看了一部奔驰SLK230蓝色,地址位置于中山市东升镇东升东路144号底层第二卡,时间为2017年10月18日当时售价五万,当时看车也挺喜欢,服务态度也很好,当时中山市东升镇丰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向我提供的是,2002年奔驰SLK230蓝色硬顶跑车是国三汽车,同时也向我担保一个月内如果车子正常行使的情况下,出现问题是完全负责,当时心想国三的车完全可以在茂名市高州市可以过户,当时就给了3000元订金,在2017年11月25号发现此奔驰SLK230现在2018年最新坏保标致是显示国一,车子在2017年11月27日晚上7点21分在珠海斗门服务区正常行使情况下出现发动机连接电瓶皮带脱落已坏,当时第一时间向中山市东升镇丰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汇报当时情况,而得来的结果就是一直推卸责任,服务态度也是非常恶劣,在2017年12月11日本人叫了拖车从斗门服务区把车拖到了中山市东升镇丰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同时也报了警,警察也到了此位置,当时卖家老板服务态度也非常恶劣,还指定是我行使或朋友行使而驾坏,当时还说此车可以升级到国三,在买车给我的时候就说是国三,(有录音证据提供)现在又要升级,我严重怀疑此中有存在欺骗消费者行为,当时我要求全额退款,而对方给我的答案是,找律师打官司我赢了才肯退,否则绝对不退,汽车奔驰slk230现在还在他店里,而不给我开车走,还说给完全款才能开,我在2017年10月18日至今已给了27000元,当时对方也同意借钱30000给本人而可以把车开走,当时也写有借据。现本人求助刘律师帮忙解决这种问题,本人十分感谢。

2017-12-12 09: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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