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公司以我绩效不合格辞退我,并让我10天以后办理辞职,且没有任何赔偿,但是我看劳动合同上是这样写的: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可以得到赔偿吗,应该怎么赔偿。

2019-07-22 15:16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