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
陈秀莹律师

陈秀莹律师

广东-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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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公司企业、损害赔偿、债权债务、刑事案件
执业律所:
广东东方昆仑(东莞)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
14419*********574
办公地址:
平台认证 实名认证 服务保障
律师最新解答查看全部问答
律师您好我是一名从事重工业的普工,从3月16号开始上班,其中3·4·5月份我没在意,6月份工资是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陈秀莹 陈秀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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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问在贷款公司上班,但是有特警来逮捕
是全部人都没任何消息吗?有可能是家属电话没联系上。
陈秀莹 陈秀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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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认定书对方全责,对方不肯给予赔偿怎么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诉讼保全需要提供担保和先垫付保全费的。
陈秀莹 陈秀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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