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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艳琴律师

秦艳琴律师

重庆-重庆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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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交通事故、合同纠纷、继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执业律所:
重庆修能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
15001*********272
办公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小龙坎新街29号附58号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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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艳琴 秦艳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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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签的集体工业用地转让协议有效吗
司法实践中,集体工业用地直接转让或出让签订的合同,大多数被认定为无效。但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如有需要可以来电咨询。 所涉及的法律规定包括:1、《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2007年4月4日实施):二、明确范围,坚定不移地推进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二)国务院31号文件下发前,市、县人民政府已经签订工业项目投资协议,确定了供地范围和价格,所涉及的土地已办理完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的,可以继续采取协议方式出让或租赁,但必须按照《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有关规定,将意向出让、租赁地块的位置、用途、土地使用条件、意向用地者和土地价格等信息向社会公示后,抓紧签订土地出让或租赁合同,并在2007年6月30日前签订完毕。不符合上述条件或者超过上述期限的,应按规定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或租赁;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实施)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3、《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8月31日实施);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公布的最低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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