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律师,您好!我于2001年7月在天门工人疗养院做子宫次全切手术,当初医生B超检查的是卵巢囊肿,让我父亲签字就做手续,但医生剖开我的腹部时,发现是子宫肌瘤,没经我父母与我本人同意,就私自切除了我的子宫,同时切除了我的一根卵肠,我至今未婚,后来拿已切下的子宫肌瘤到天门人民医院做化验,才知道结果与当初检查的不一样,并且该医生是男性,无妇科医师执照.该医院于2003年已经清算解体了,医生也不知道去哪里了,该医院的主管单位是天门总工会,我目前手上只有当时人民医院的检查报告,请问我应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呀?

2011-10-17 10:2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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