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潘律师您好!我是上海XX公司的分销客户,2009、2010、2011年的账目我屡次要求对账对方均拒绝,在2015年趁对方在北京开展会期间我去他们公司财务室才拿到对账单,核对下来我觉得有接近30万的账目问题,前几天我去对方公司再次要求对账,对方以时间太久而且公司系统已经更换为由拒绝。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对方是否可以以时间太久拒绝对账(我的户头还在对方客户系统里面而且还有余额在户头上一直留存到现在并没有结账,这种情况是否有诉讼时效限制),现在手上的证据就是从对方财务室拿到的对账单(没有对方的签字不知道能否成为证据),还有保存下来的出货单,我的目的是能对账(对方的系统确实已经更换但是我打听到他们的老系统还是可以使用的)并且拿回属于我的钱款。非常感谢!

2018-02-28 19: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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