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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会判离婚吗

婚姻家庭 2019-08-14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感情破裂的具体情形有以下五种:

(一)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婚姻存在上述情形,法院一般会判双方离婚。那么,在离婚诉讼中,有孩子的夫妻,往往会对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产生较大的争议。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本身并不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所以说争取孩子抚养权与是否能够离婚并没有直接关系,法院不会因为夫妻离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而影响对离婚问题的裁决。能否判决离婚还是要看婚姻是否存在上述五种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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