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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和我丈夫是由我表姨夫介绍认识结婚不到半月,是属于闪婚吧,因为我和他都是二婚,感觉可能会彼此珍惜,但其实不然,说到底是我们没什么感情,结婚了马上和他去了他工作的地方,因为又是快腊月了,可能工作也不太好找,于是就一边在那玩一边找工作,但就在这期间他在我们刚刚结婚才十天就动手打了我,原因是他的心眼太狭窄,打了我之后我就回家了,然后回老家找了份工作,腊月二十六他从外面回来又经双方的亲戚劝说我们和好了,之前准备和好之后和他一起过去的,但是身份证压在厂里面,于是就和他说好拿到身份证就去他那边,但是他妈妈这期间老是说我身体有毛病不怀孕让我检查,我说要你儿子回来我们一起检查,老太太不依不饶,还骂我说我算什么东西,之后就跑到我娘家去要我们结婚彩礼钱,这是我们结婚不到三个月发生的情况,请问律师像我这种情况我主动起诉的话我需要赔偿他的彩礼钱吗?

婚姻家庭 2018-12-24 14: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如果你老公不属于上述三项,就可以不用还。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双方协议离婚,结婚彩礼应返还多少?
    1、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
    2、如果未婚男女双方确已共同生活但最终未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付彩礼方请求返还彩礼,一般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及具体返还的数额。

  • 1.双方可以协商财产分割。男方女方决定离婚,彩礼退不退也可以协商。
    2.结婚前的彩礼作为一方赠与另一方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一般不予退回。但是没有实质生活在一起的,法院可能会支持退回部分彩礼。
    相关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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