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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目前我在职外商合资企业工作超过四年,工作地在上海公司一直以农村户口为由不予交纳住房公积金,请问合理合法吗?谢谢目前我在职外商合资企业工作超过四年,公司一直以农村户口为由不予交纳住房公积金,请问合理合法吗?

合伙企业 2019-06-18 09: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法的单位都要交的,单位不按时缴纳公积金是违法的。
    有关于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规定: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
    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的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二》规定,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等款项,为夫妻共同财产。
    考虑到这些费用,有些并不是当事人随时随地就能够拿到,而是必须得等到一定条件具备时才可以动用,所以该解释采用了“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表述,以求更好、更明确地划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从而有利于纠纷的解决。
  • 离职后,农村户口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取现的。  提取公积金的程序是:  
    1、在职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提取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符合条件的,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分支机构暂存、代理账户托管的人员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提取证明材料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分支机构提出申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分支机构应当予以核实,符合条件的,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申请人凭提取证明材料和《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分支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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