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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入职LT公司,2008-2011签订第一份合同。其后工作调动到LT公司分厂,2011-2014签订第二份合同。期间2013年LT公司被WO公司收购,本人2014年又工作调动到WO公司上班,2014-2017年签订第三份劳动合同。现在又要从WO公司调回LT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申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未签订过调岗协议和离职手续,都是直接签的合同。现在公司要求我与WO签离职,再与LT重新签合同,我可否拒绝签订离职,只签调岗协议。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申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未签订过调岗协议和离职手续

劳动纠纷 2019-06-19 18: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类型,所以和其他类型的合同一样,也适用劳动法的一些变更原则——  
    一、协商解除。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我们知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法定解除  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这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自都有其合法解除合同的权利:  
    1.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若想合法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参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所列举的关于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14种情形,譬如因职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而造成重大损失的;劳动者犯有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营业困难、面临破产重整等等。  
    2.劳动者:劳动者只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有权解除合同。另外,《实施条例》第18条也具体列举了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13种情形。  
    三、约定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由当事人事先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当条件成立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由此可见,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的“铁饭碗”,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期限应和劳动合同期限挂钩,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法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 准备好了以上材料,再提交书面劳动仲裁申请书三份,申请书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 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 申请仲裁的日期。
    注意:在提供劳动仲裁申请书时,还需要准备的资料:
    (1)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2)被申请人工商注册登记资料一份,
    (3)证明存在劳动关系证据。
    三、费用问题: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
    四、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一般来说,只要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都会予以受理。
    五、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开庭前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不成的开庭审理。
    六、仲裁裁决:开庭审理结束后,劳动仲裁委员会根据查明情况做出仲裁裁决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 如果劳动合同约定的地点大范围的进行变更,严重影响工作生活等,导致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变动不大,对您的工作、生活影响不大或者单位安排了相关的通行便利、补贴等,无法构成导致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情况,您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可能无法获得经济补偿。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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