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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07年3月由学校外聘入职,从事学校门卫安保工作。2017年8月校方以本人年纪大(58岁)为由口头辞退了我,并未给以任何补偿。在此工作期间未给本人缴纳社保,2017年1月办里了公益性岗位才开始交。在此期间本人工作从未间断,并签订了多次用工合同(第一次无固定期限,后面三次是以临时合同签定);工资基本上每年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按标准发少得两三万元。现经过申请仲裁,校方只同意补偿十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不愿补交社保和补足标准工资。请问A是否能帮你要求校方为本人补交社保和补足标准工资。为由口头辞退了我,工资基本上每年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否能帮你要求校方为本人补交社保和补足标准工资。

海事海商 2019-06-18 15: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无故辞退属于违法辞退,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员工缴费基数与两个因素有关,一个是员工的工资标准,还有一个是当地最低社平工资。所谓最低社平工资是当地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60%。
    1.当员工工资标准大于最低社平工资时,按照员工工资来作为社保缴费基数;
    2.当员工工资标准小于最低社平工资时,按照最低社平工资来作为社保缴费基数。
    一般企业都是将员工工资申报数记为最低社平工资,但是当需要调整时u,也可以自行上调,但最高不能高于社平工资的300%。
  • 不交社保是违法的.用人单位未给你交社保的做法是违法的,你可以这样做
    1、与单位协商,要求补缴社保
    2、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
    3、向社保局投诉,要求社保部门督促单位补缴
    4、要求解除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你已经跳槽了)
    5、有其他损失的,要求用人单位赔偿。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发放社保补贴,但不交社保依然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 你好,申请工伤或者雇员损害赔偿。申请工伤的,首先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由单位或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作出后可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然后根据伤残结果确定赔偿数额。
    赔偿的项目: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等等。雇员损害赔偿的,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数额。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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