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是个体工商户经营户!年营业额2百万左右!税务机关说我偷税漏税!我现在怎么办?

项目融资 2019-07-10 15:1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个体工商户是个体劳动者,即“有经营能力的公民”。此处的“户”,不是在户籍意义上使用,而是作为工商管理上的管理单位。
    2.个体工商户从事工商经营。《个体工商户条例》第4条规定: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
    3.须依法登记。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并可以根据经营需要招用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与招用的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侵害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登记机关将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
    5.个体工商户可以使用名称。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 由于“偷税漏税罪”这是一个俗称的罪名,应该讲我国现行刑法并没有规定此罪名。2009年《刑法修正案
    (七)》第3条将《刑法》原第201条的偷税罪修改为逃税罪。但管辖的具体行为和案件范围与原偷税罪基本相同,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增加了对逃税罪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特殊规定。  “偷税罪漏税罪”(逃税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偷税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偷税的。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