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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死了,房子可以由我和爸爸两人继承,我占四分之一,但是他以各种理由不肯去做公证继承,我可以如何维护自己权益?房子可以由我和爸爸两人继承,但是他以各种理由不肯去做公证继承,我可以如何维护自己权益?

继承 2019-07-22 04:2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如果对方有证据证明,该公证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也能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2005)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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