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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去年给干了一个饭店门头和店内装修活,老板把工人工资给了,只剩下我一个人的工资,我要过说缓一缓现在资金缺,后来饭店关门,问要钱他说不欠我的,我有短信记录和购料票据,可以告他一分钱没给吗?毕竟他先不义呗去年给干了一个饭店门头和店内装修活,我有短信记录和购料票据,可以告他一分钱没给吗?

票据纠纷 2019-06-17 10:2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期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1、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这种违法行为,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你还要找一些同事为你作证证明单位拖欠工资;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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