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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山西省太原市XX骑电动车,由于井盖下沉,导致我摔伤左臂骨折,医药费花销2400元,电动车损坏,请假两个月,每月工资六千元(有证明),实际损失一万五千元,对方只愿承担一万元,请问我诉讼可以怎样赔偿呢?A导致我摔伤左臂骨折,每月工资六千元(有证明)实际损失一万五千元,请问我诉讼可以怎样赔偿呢?

诉讼 2019-06-19 17:5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酒驾属于免除责任范围,在各保险条款中都有,交强险中也有,单方事故的话不用想了,保险绝对赔不了,但如果双方事故,则受害方可以要求垫付医药费,从交强险中出医疗费,事后保险公司再向被保险人追偿
  • 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倒置与正置的关系。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中的规定是举证责任的倒置,但只是部分举证责任倒置,即涉及医方是否有医疗过错,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负举证责任。
    关于患者与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医患法律关系,患方是否存在损害事实、是否存在实际损失、损失多少等,属于举证责任正置,举证责任在患方。只有患者提供的证据达到《民诉法》第108条规定的起诉条件,人民法院才予立案受理。
    经过审理,只有患方对其负有举证责任倒置才有意义。否则,应当依法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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