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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你们好:请问一下在医疗纠纷中,如果患方不愿意走程序,请问医方可以单独向医学会提出医疗事故鉴定吗? 谢谢各位老师你们好:请问一下在医疗纠纷中,请问医方可以单独向医学会提出医疗事故鉴定吗?

医疗纠纷 2019-08-25 11: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

    1,和解

    所谓和解是没有第三方介入,双方当事人自己协商谈判,对各自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

    2,调解

    调解是指在卫生行政机关、第三方法人或自然人,或着在法院的主持下,对当事人之间的医疗纠纷进行裁决的活动,分为诉讼外调解和诉讼中调解。

    3,诉讼

    民事诉讼是在案件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经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查明事实、适用法律,对医疗纠纷进行裁决的活动。

  • 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而医疗纠纷通常是指医患双方对诊疗护理结果及其原因的认定有分歧,当事人提出追究责任或经济赔偿,必须经过行政或法律的调解、裁决才可了结的事件。
  • 遗嘱公证程序,是指公证机构办理遗嘱公证,应当由2人共同办理。承办公证员应当全程亲自办理。特殊情况下只能由1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请1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依据《公证法》设立了公证执业区域制度。该制度取代了原《规则》的公证管辖制度。根据规定,公证机构的公证执业区域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核定,公证机构只能在核定的区域内受理公证业务,以避免公证机构跨区域受理公证业务,进而产生不正当竞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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