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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经营了一家饭店,房子是他自己的。我现在想转过来,他答应把桌椅板凳,厨房设备什么的都一次转给我,房屋租金每年给他单独缴纳,请问一下这个合同该怎么写房子是他自己的。厨房设备什么的都一次转给我,房屋租金每年给他单独缴纳,请问一下这个合同该怎么写

旅游维权 2019-06-08 16:2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租金是房屋承租人为取得一定期限的房屋使用权而付给出租人的报酬,是承租人向出租人所支付的对价。租金的支付方式可以有现金、支票、汇票等方式。租金的支付期限由当事人自由约定。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可见,6个月以上的定期租赁为要式
    不定期租赁为非要式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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