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定金交了10000,后来又收取我们35000,但是,不是他公司,是打在另一个公司账户,给我们的收据,现在我们不想买这个房子,这些我们能退回来吗?定金交了10000,是打在另一个公司账户,现在我们不想买这个房子,这些我们能退回来吗?

银行 2019-06-27 07:1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已经签订购房合同,开发商毁约的,按照定金罚则办理,买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双倍定金的返还。
  • 你好,,如果约定的是定金,除了协商一致外则不可以退回,,如果是订金,购房者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属下列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
    (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