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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们是一家刚成立不到1年的公司,目前还处于研发期,没有营业收入,由于业务需要,计划增加注册资本,请问是否符合条件? 2、如果我们的资本回收在2-3内都达到不注册资金,对企业是否有什么影响?计划增加注册资本,是否符合条件?是否有什么影响?

外商投资 2019-08-29 20: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注册资本是在银行开个公司临时账户,把个人投资者的钱存入里面,然后让会计事务所出个报告证明你的投资款到位了,然后把报告交给工商局,开始注册公司。
      公司注册流程依次为:查名(确定公司名字)→开验资户→验资(完成公司注册资金验资手续)→签字(客户前往工商所核实签字)→申请营业执照→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税务登记证→办理基本帐户和纳税账户→办理税种登记→办理税种核定→办理印花税业务→办理纳税人认定→办理办税员认定→办理发票认购手续。
  • 我们国家已经取消了公司的注册资本实缴制,现在一元钱也可以注册公司。
  • 中小企业主要包括三个标准,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符合这三个标准的才是税收上说的小微企业。
    满足上述条件的可以认定为中小企业,因此上述关于资产的数额也就是我国中小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
  • 分公司的设立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二、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  
    三、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四、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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