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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朋友因生产做了手术,在医院期间刀口感染裂开,前期我们要求家属要求转院,医院不同意转,坚持手术,术后病人开始一些不适的反应,缝合的刀口既感染又裂开了,缝合线是普通的衣服线,不是美容线,拆线后,刀口裂开,现已转到其他医院,现医院也因刀口感染不敢轻易缝合,只打消炎针,从术后到现在已有十几天了,刀口还是一直裂开的状态,开刀的医院现在还没给病人一个说法,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处理?医院不同意转,缝合的刀口既感染又裂开了,还是一直裂开的状态,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处理?

医疗纠纷 2019-06-26 21:4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按相关法律规定,医生不经病人同意改变手术的行为违反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对患者受到损害的事实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感染的原因很多,有院内感染可能,也有自身致炎因子感染可能,具体需要看看细菌培养报告以及术后医院做的抗感染措施综合分析。

    建议可以先做医疗过错鉴定,根据鉴定来判断责任。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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