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是安康的一名32岁男子,有一四岁女儿,房产都是我父母的名字,我自己没有,除了工资收入,现需要离婚,因为对方态度一直不明确,我想就协议方面先送达给对方看一下,并且我不想打官司,想协义离婚,我们已分居一年,请问,难道就只能这么拖下去,没有别的办法了吗?就财产方面,我应该给付对方什么?对方认定我是过错方,可是也没有什么证据。房产都是我父母的名字,我想就协议方面先送达给对方看一下,没有别的办法了吗?可是也没有什么证据。

案件执行 2019-08-21 14: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
    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 当事人夫妻双方能否协商离婚,包括对子女、财产、债务均能达成协议的,则可选择诉讼调解离婚或登记离婚。
    考虑涉外协议离婚的,同时应考虑到各个国家或地区是否设立登记离婚制度,即行政离婚制度。
    有的国家只能通过诉讼离婚,如德国、英国、法国、荷兰,包括我国香港地区也是只有采取诉讼离婚程序。有的国家或地区兼采诉讼离婚与行政登记离婚,如日本、葡萄牙,罗马尼亚、古巴、海地、墨西哥、台湾地区。
    即便在某些国家地区中允许采用行政程序登记离婚的,也有一定的限制条件。
  • 感情破裂的离婚官司要打多久,要看具体情况的。

    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果一审判决后不上诉的,在上诉期15日过后,就是生效判决了。
    如果一审判决后上诉的,人民法院审理对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二审判决后就是生产判决了。准予离婚的判决书生效后,与离婚证有同等效率的。

    判决离婚对不同意离婚的一方来说,属于强制性离婚的。

    下面是诉讼离婚审理时间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五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通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