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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做电脑维修的,在一个月前上一个客户家修电脑修完后的第二天客户去派出所报案称家里不见了三千多块钱认定是我偷的他说在修电脑后到报案多没人去过他家,就指定是我拉,报案后就带着警察到我们店里大吵大闹,造成我的名声尊严丢失,由于我们的店是在商场人又多,搞得我连头多抬不起,老板对我失去信心,搞我生意很差,派出所拉我去调查了一天放我出来等结果,一个礼拜后去问结果还不出来一个月后去问要他做出个调查结果给我,派出所的说这样的事情是没有答复的,要是不伏就去法院起诉,厌不下这口气想起诉对方像这样的事我应该怎么做,以什么样的名誉去法院起诉,需要什么证据,怎么样去办一些程序.希望你能帮我一下,谢谢了!厌不下这口气想起诉对方像这样的事我应该怎么做,以什么样的名誉去法院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肖像权 2019-08-15 08:3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 对方恶意诋毁,侵犯名誉权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如可以请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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